张文海,男,土族,1979年8月生,青海大通人,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17年7月任青海省格尔木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在岗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优秀心理咨询师、个人嘉奖和优秀公务员等表彰奖励。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格尔木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标兵;2021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嘉奖一次。
他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政治立场绝对坚定、政治站位绝对可靠、政治品格绝对忠诚。他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以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率先垂范,注意发挥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同时,他还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政治敏锐性,通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以新时期员先进性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刻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以“好干部”标准为行为准则,乐于奉献,团结同志,踏实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忠实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干警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真正做到了党员干部的好表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张文海同志牢记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使命,主动放弃春节休息,连续封闭执勤150天之久。他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认真开展疫情预防工作和日常协调工作,牵头成立了信息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心理疏导小组、后勤保障小组、财务保障小组、警力保障小组,并分别明确了各小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建立了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任务,团结和带领全所党员民警迅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的出现,场所防控做到了“零感染、零输入”。
他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以实现“六无”目标为工作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局关于场所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推进建设工作中,对实体化开展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等专业戒治工作,他坚持全程参与,带领民警完成“四区”流转戒毒人员约400人次,心理咨询300人次,教育矫治、心理健康、诊断评估建档率达100﹪,落实基础教育率达95﹪,统一戒毒模式建设工作通过了省局达标验收。同时,他通过积极协调开展“运动戒毒”试点工作、落实“4+1+1+1”教育模式、充分运用司法部教育戒治“个十百千”工程资源库、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等方式有效解决了教育戒治资源短缺问题,并将43名戒毒人员纳入参保范围,解决了后续看病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