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同志,清徐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2021年5月加入中国,现任清徐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李佳同志自2016年进入清徐县人民法院起便一直坚守在司法审判一线,先后在徐沟法庭、民事团队、综合审判庭办理民商事案件,同时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习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李佳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与被告因租赁费及腾房产生矛盾,李佳了解到双方曾因矛盾打架报警。为了能妥善解决双方纠纷,作为东湖街道人民法治指导团包联法官的她,她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对案件进行沟通联调。在联调过程中,参调人员听取了原告、被告的有关诉求,李佳给当事人讲解了法律知识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就调解方案给予了中肯的建议,人民调解员也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最终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宗旨要求。李佳同志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过程中,妥善审理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等涉民生案件。在办理一起外婆起诉外孙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时,她考虑到原被告身份关系的特殊性,便到村里实地走访了解双方矛盾成因,通过多次联系村委会、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通过审判工作传递司法精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是作为一名法官应当承担的职责使命。李佳同志正是以点滴朴素而真挚的情怀,展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精神追求。
李佳同志作为清徐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她将党员先锋岗标牌放在了办公桌上最显眼的位置。工作之余,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中不断提升自我。她以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践行着青年党员的初心使命。2023年李佳同志被文源中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预防犯罪、安全管理、学生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通过法治知识授课推动法治实践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
赓续奋斗精神,厚植青年担当。李佳同志深知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党员干部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更应铆足韧劲,坚定不移。在未来的时间里,她仍将践行初心、克己奉公、砥砺奋进,展现青春力量,诠释一个青年法官的责任和荣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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